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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高水平启动、高质量推进,现将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开题程序

(一)项目组填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见附件2),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出开题申请。

(二)项目组填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确定项目扶持措施。

(三)有关培养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一般项目的开题,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指导项目组修改完善开题报告。

(四)有关培养单位向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报送重点项目的《开题报告》、所有项目的《任务书》,同时报送培养单位《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情况表》(以下简称《开题情况表》,见附件4),内容包括培养单位项目开题范围、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和分年度经费支持计划等方面。

(五)中心负责重点项目开题工作,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开题情况进行审查。每个项目PPT陈述8分钟,专家咨询10分钟。项目陈述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计划、预期效果等。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开题工作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时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开题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请有关培养单位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前,将重点项目的《开题报告》、所有项目的《任务书》电子版报送至中心,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开题情况表》。《开题报告》《任务书》(签字盖章后PDF扫描件,可电子签名和电子盖章)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sx-gerc@nwpu.edu.cn,压缩包文件名为单位名称。

(三)中心将组织重点项目集中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开题通过后,由项目资助单位拨款,经费应按项目资助单位的要求进行管理。

联 系 人:肖敏

联系电话:029-88460940  13700231526


附件:1.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3.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

4.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开题情况表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