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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11-18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保障项目研究的质量与效果,现对2023年立项的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重点项目:2025年1月6日至10日由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集中检查;

一般项目:2025年1月10日前由各校研究生院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按照《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任务书》开展的研究工作,以及经费执行进度情况等。

(二)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阶段性实施方案,以及所形成的报告、论文、获奖情况等。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可能影响实施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四)下阶段研究计划

下阶段的实施工作安排、预期研究成果等。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进行评审。

一般项目:各校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一般项目中期进展情况集中进行评审。

具体评审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PPT陈述8分钟,专家咨询12分钟,项目陈述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

2.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审议并公示。

3.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继续拨付第二次经费,不合格的项目不再拨付第二次经费,延迟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推迟到2025年3月1日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再另行评审。

五、材料提交

请各校培养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周五)前将《陕西省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发至指定邮箱sx-gerc@nwpu.edu.cn,并以“学校名称”命名。

六、其他说明

1.请各校研究生院、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本年度剩余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3.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中心。

联系人: 肖敏 付雪琳

电 话:88460664 15633200732

邮 箱:sx-gerc@nw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