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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办】关于征集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作者: 徐含乐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不断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展示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质量和水平,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引导和激励全省研究生强化创新意识,开展创新实践,提升创新能力,陕西省教育厅决定,牵头组织举办“陕西省第五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与第三届全省高校科技成果展、第九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暨招生咨询会合并举办。现面向全校征集创新成果作品,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成果作者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范围

本次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

工科类、理科类参展成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技术设计图表、专利等。

文科(含术科)参展成果为:已发表(含录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学术著作、工具书、参考书、古籍整理、学术译著、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文稿、普及读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其中,术科参展成果还可包括: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演唱比赛)、独奏会、画展(艺术类创作比赛)、摄影展、朗诵会等;已出版(含已签订出版合同)的个人画册、音像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已创作的陶艺、服装、雕塑、影视作品、乐曲、动画、舞蹈、艺术设计等;已获得授权的专利等。

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且研究生排名前三位。

三、成果评审及奖励

本届成果展拟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评选比例为20%,二等奖评选比例为30%,三等奖若干。成果奖项评审工作将在展示期间同步进行。

为激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创新成果展布展及参评工作,表彰在参展参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本届成果展将继续设立优秀组织奖(单位及个人)。

四、相关工作安排

1.参展申请

申请参展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填写《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相关申报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2)于5月17日前将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由学院+成果名称组成)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含乐王鹏

地址:(长安校区)启真楼三楼341室;(友谊校区)学舟楼216室

联系电话:88460398 88430622

电子邮箱:pyb@nwpu.edu.cn

2.作品初选

时间: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3日

研究生院对申请参展的作品进行审核、遴选及公示。

3.材料准备

时间:2019年6月9日-2019年6月13日

对参展作品的准备材料进行完善,制作参展作品展板、实物及宣传视频。

4.作品布展、展示及评审

布展时间: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23日

展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7日

地点: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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